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4〕39号),设立省政府办公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为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处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负责省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
(二)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国务院、省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三)负责拟办各部门、各市(区)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和省内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