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战争

组织和武装广大人民进行的战争
人民战争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之一,主要为利用全人民的力量打击侵略者,保卫国家、民族。在越南战争古巴革命以及切·格瓦拉的南美游击战中得到体现和实践。人民战争发生的根本原因和指导进行的最高原则是战争发生的“正义性”、参与战争的“群众性”以及战争实践的“整体性”。
至于,在军事实践的内容,则是将这些意念落实为战争指导、军队建设、国防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原则上。其实,所有的战争都具备某些正义性与群众性。人民战争不同于其它战争,如武装暴动、民众起义叛乱或恐怖主义活动之处,在于实践上的人民参与方式与斗争形式的不同而已。

性质定义

人民战争是为谋求阶级解放或反抗外来侵略,组织和武装广大人民进行的战争。符合被压迫阶级、被压迫民族的根本利益,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下的人民战争,是群众基础最为广泛的人民战争。以人民军队为骨干,依靠广大人民,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进行人民战争的思想,是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战争伴随着阶级社会的产生而产生。毛泽东曾把中国殷商时期的周武王伐纣称为“当时的人民解放战争”。马克思恩格斯古罗马斯巴达克奴隶起义、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意大利普鲁士西班牙等国人民反抗拿破仑一世侵略的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都称之为人民战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