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英租界工部局

天津英租界工部局
天津英租界工部局是设置于天津英租界内的最高行政机构,也是天津英租界董事会的执行机构。成立于清同治元年(1862年),总部设在当时天津英租界的维多利亚道(今和平区解放北路)东侧,维多利亚花园(今解放北园)北侧的戈登堂内。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天津英租界推广租界的董事会下也成立天津英租界推广租界工部局,组织状况与天津英租界工部局基本相同。1919年1月,天津英租界原订租界、天津英租界推广租界与天津英租界墙外租界合并,组成一个统一的天津英租界工部局,其组织状况与原天津英租界工部局基本相同。

形成

天津英租界成立之初,租界地由英国驻天津的领事馆直接管辖,后来,随着天津英租界里的侨民逐渐增多,租界里的行政管理权逐渐移交给英国本国的侨民,天津英租界便建立起了自己的行政机构。清同治元年(1862年),天津英租界率先在租界里建立起天津英租界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执行机构为天津英租界工部局。

董事会

天津英租界董事为天津英租界内的统治主体和决策机关,董事由天津英租界里的纳税人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年,任满全体董事改选。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以前,天津英租界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均为英籍人士,后来董事名额增至九名。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天津美租界并入天津英租界时,英美双方规定董事会中至少有五人为英籍,一人为美籍。后来,《驻津英国工部局1918年章程》规定,天津英租界董事会的董事名额必须为五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五名为英籍。1926年,天津英租界董事会设中籍董事二人。1927年,天津英租界董事会中中籍董事席位增至三个。1930年以后,又增加一名中国籍副董事长。天津英租界董事会负责天津英租界中的一切应行事务,如:租界章程、任免官吏、买卖公产、筹措财政、捐税和经营公有设备及公用事业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