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沟文化遗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火烧沟文化遗址是甘肃六大古文化遗址之一,出土于1976年。这是一处新石器时代后期的人类文化遗址,距今约3700年。该遗址位于玉门市清泉乡境内312国道边,范围约20平方公里,中心面积0.2平方公里,距玉门市区20公里。
因火烧沟文化的出土地周围是一片红土山沟,土色红似火烧,所以这一古文化遗址被考古界称为"火烧沟文化"。1976年甘肃省文物考古队对其进行了大规模发掘,在遗址中心边缘发掘古墓葬312座,出土了大量珍贵的陶器、铜器、玉器、骨器和部分金银器。因其遗址内有红土山沟,土色红似火烧,被考古界称为"火烧沟文化"。1981年,火烧沟文化遗址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建设背景

火烧沟文化遗址是甘肃省六大古文化遗址之一,是火烧沟文化的主体,出现于新石器时代后期,1976年甘肃省文物考古队对其进行了大规模发掘,在遗址中心边缘发掘古墓葬312座,出土了大量珍贵的陶器、铜器、石器、玉器、骨器和部分金银器。
遗址内有红土山沟,土色红似火烧,被考古界称为"火烧沟文化"。遗址以墓葬为主,已发掘清理出的古墓有312座,出土文物中彩陶、石器与金银器、铜器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