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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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
公民基本权利
、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内容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