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政府组成部门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是江西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省文物局牌子,为正厅级。[1]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