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妻

古代婚姻形态中多位正妻的现象
平妻,又称平处、对房、两头大,是指在古代婚姻形态中多位正妻的现象。[1][2]在平妻现象中,妻子之间的婚姻地位在形式上是同等的。[1]结婚的仪式亦和普通婚姻无异,婚后在家中的位置亦相同,所生的儿子都是嫡长,但在地位上有所区别。[3]
中国传统婚姻形态以“一夫一妻多妾制”为主流,但平妻现象在中国古代很早就已经出现。除却皇家之外,官宦人家多妻并存不分嫡庶的例子也多载于史料之中。清朝乾隆年间的《大清律附例》认可了兼[tiāo]平妻现象,从而从法律上认可了民间习俗中的平妻现象。[1]民国时期虽然立法否定平妻现象,但是并未能彻底地实现新的婚规。[2]真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才标志着平妻婚姻法律效力的正式终结。[4]
平妻现象有不同的类型,主要是并嫡平妻、兼祧平妻、商人平妻。[1][5]平妻现象体现着中国古代礼、法、民间习惯之间的复杂互动。但体现着不同的逻辑。并嫡平妻礼的原则和法的规定在并嫡问题上屈服于“情”,而所谓情恰是民间看法与习惯的积累。兼祧平妻是礼法的冲突,民间对于兼祧的坚持以致改变了法律的规定,实际上恰恰是对礼的秩序的维护。[1]在商人平妻现象中,商人的平妻行为一直未获官方承认。[5]

历史发展

礼律禁止,事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