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丙(1148年-1221年12月4日),字子文,又号晶然山叟,四川广安军甘溪场(今广安市永兴镇)人。南宋著名将领,淳熙五年(1178年)登进士第,历任知大安军、新繁、小溪县令等职。宋开禧二年(1206年),任隆庆通判及大安军知州。宋嘉定元年至十三年(1208年-1220年),因诛杀叛逆吴曦、平定蜀地红巾之乱等功绩,先后被朝廷加封为四川宣抚使、资政殿大学士等职。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因遭朝廷弹劾而辞官闲居。 宋嘉定十二年(1219年),安丙再次担任四川宣抚使,成功擒斩红巾贼张福。宋嘉定十三年(1220年),与西夏联合发动“秦巩之役”,但终未获得成功。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安丙病逝,享年74岁,获赠少师、鲁国公,端平二年(1235年)追谥忠定。[1][2] 安丙著有《皛然集》、《靖蜀编》等作品,但已失传。[3]《全宋诗》收录其诗二首。家族墓地被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4][5][6] 人物生平
早有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