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瑞

民国官员
刘启瑞安徽贵池人,民国四年(1915),他加入了中华革命党,先后创办《民声报》、《光明周刊》。民国七年(1918),毕业于安庆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旋赴北平,入私立民国大学预科。民国九年(1920),考入北京大学中国哲学系,兼任《京报》编辑,并创办《新生活周刊》。

正文

刘启瑞(1900—1974)
民国十三年(1924),北大毕业后,赴青岛胶济铁路局任职。民国十五年(1926),北伐军兴,他在青岛铁路员工及华新纱厂工人中发动组织青岛市政委员会,被推为主席,负责领导起义,因事泄被捕。获释后,受张学良命,至天津东方时报》任编辑。在赴上海途中再次被捕,交押北京军法处,出狱后在安徽大学执教。民国十七年(1928),任国民党安徽省党部改组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委员,并创办《老百姓报》。民国十九年(1930),又在南京创办《大同新闻社》。民国二十三年(1934),应戴笠之邀,入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任设计委员会主任。民国三十四年(1945),当选为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同时主持军统局南京办事处。民国三十七年(1948),当选为立法委员。民国三十八年(1949),任国民党安徽省部委员兼皖南特派员。解放前夕去了台湾,仍任“立法委员”。1974年病逝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