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同龢

清朝时期的官员
夏同龢(1874——1925),字用卿(用清),又字季平,号狮山山人,贵州麻哈州(今麻江县)高[jiǎn]人。中国近代政法的开拓者、教育家、书法家。[1]
从清光绪一十九年(1893年)起,夏同龢先后参加乡试会试,最后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参加殿试,并被光绪帝“御笔亲点”为戊戌科(恩科)一甲一名进士(状元),任翰林院编修。六年后,夏同龢被派至日本进行学习政法,并在留学期间编著《行政法》一书,开启了中国行政法学的先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夏同龢又被任命为广东法政学堂监督[a],之后的时间里他不断扩建学堂、完善设施和培养法政人才。民国六年(1917年)至民国八年(1919年)间,夏同龢出任江西实业厅厅长,之后旅居北京。直到民国十四年(1925年),夏同龢因心脏病去世,终年五十七岁。[2]
学者谢孝明认为,夏同龢拥有的诸多身份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戊戌状元的身份,因为这一特殊的身份是生发其他身份和赋予其他身份意义的根底与本源。[1]梁光华认为,夏同龢作为戊戌状元,博学多才,其文笔超群,书法精美,其法学著作及诗文书法倾倒朝野。[3]

人物生平

奔走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