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

梧州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梧州市人民政府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依法行使行政职权。[1]

历史沿革

1927年梧州市政府成立,成为广西最早的省辖市

工作部门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