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归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领导。[2]
北京市教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市教育工作。统一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相关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