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条约

1783年的巴黎条约
《巴黎条约》(英语:Treaty of Paris(1783))是1783年9月3日,美国英国在巴黎签署的和平条约。[1][2][3]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北美殖民地与英国战争期间利用欧洲国家与英国的矛盾,同法国西班牙荷兰结成联盟并争取俄国武装中立。英国在军事和外交上的失败,遭受国内反对派的攻击。在约克镇惨败后英国与美国谈判。英国托利党内阁下台,辉格党执政,促成巴黎和谈。[4][5][6]
图为1783年《巴黎条约》后的美国和领土地图。

协议

和平谈判于1782年4月开始,并持续了整个夏天。代表美国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杰伊、亨利·劳伦和约翰·亚当斯。戴维·哈特利和理查德·奥斯瓦尔德英国的代表。1783年9月3日,由亚当斯富兰克林、杰伊和哈特利在巴黎的德约克酒店(现为雅各布街56号)签署了该条约。
关于美国的条约,关键的事件发生在1782年9月,当时法国外交部长提出了一个被他的盟友美国强烈反对的解决方案。法国在战争中精疲力竭,除了西班牙,每个人都想要和平,西班牙坚持要继续战争,直到它能从英国占领直布罗陀。又提出了西班牙将接受而不是直布罗陀的交易。美国将获得独立,但仅限于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地区。英国将接管俄亥俄河以北的地区。在该地区南部将建立一个独立的印度国家在西班牙的控制之下。这将是一个印度的障碍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