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麾勋章

南京国民政府陆海空军勋章之一
云麾勋章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陆海空军勋章之一,根据1935年6月15日公布的《陆海空军勋赏条例》的规定,凡陆海空军军人,对于国家建有勋绩或“镇摄内乱立有功勋者”,均得颁给云麾勋章。该勋章的设计中心为杏黄旗矗立云霄图案,徽章为金色或银色八角形。勋章数量和光芒颜色组合区分等级。勋章的背面有繁体拱形“云麾勋章”字样,下面是制作局戳印和编号。[3][2]
该勋章首次颁发时间为中华民国24年(1935年)6月15日。勋赏条例实施细则公布一、二等为大绶、三等领绶,四等襟绶附勋表,五至九等襟绶。但军事委员会四月二十九日训令规定,三等为无绶,四、五等为领绶,六、七等为襟绶附勋表,八、九等为襟绶,之后实际颁绶按军事委员会训令规定为准,1980年三等又改为大绶。[4]
勋章的颁授是对军人的精神鼓舞,能够激励他们奋勇杀敌,在政治和社会文化上,勋章的颁发能够凝聚力量,动员民众团结抗战,为实现民族国家的独立而奉献自我。战时国民政府还授予外国人大量勋章,以赢得同盟国的好感并力图获得经济、军事上的援助。[5]

授予规则

授予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