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通过时间

2015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发文字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