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顺义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政府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