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09〕6号),原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和原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合并组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为重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重庆市国民经济综合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48号)精神,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级别为正局级。

主要职责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8〕53号)和《关于调整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48号)等有关规定,市经济信息委主要职能职责可归纳为“规划编制、政策研究、投资引资、运行调度、工业园区发展、行业管理、创新推进、节能降耗、智能化发展、工业领域信息化推进、工业品市场开拓、要素保障、无线电管理、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服务、融资促进、工业品物流协调、行业综合执法”十八大类职责。集中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经济综合与部分社会职能。承担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要素保障,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智能化、工业信息化、无线电管理、城镇天然气行业管理、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等职能。二是工业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市汽车、摩托车、装备、材料、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和通信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消费品(食品)、化工、医药、能源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负责工业行业招商引资和推动工业企业合作与交流。三是跨行业融合发展职能。负责二产与三产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创意产业,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等。四是新兴产业拓展职能。负责推进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等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负责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的举办工作。五是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招商引资、运行统计、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促进区县(自治县)特色工业发展。六是工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拟定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七是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协调服务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各类民营市场主体,推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1]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