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

歌词和曲谱组合通过声乐呈现出来的艺术作品
歌曲是由歌词和曲谱相结合而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歌曲的创作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先写歌词再写乐谱;二是先写出乐谱再填歌词;三是对已有的歌曲进行二次创作,一般是改写新词对应原来的歌谱,属于另类翻唱,而给原词写新谱的很少见。演唱形式分为一人独唱,多人齐唱,多人多声部重唱、对唱、联唱、领唱、齐唱或合唱。[1]随着歌曲创作的发展和演变,也产生了很多不同风格的分支和流派,从而使得唱法也有各种类别如美声、通俗、民族、流行唱法等。[2]
歌曲由曲谱与歌词结合而成,词曲一一对应,是具有文学价值与音乐价值的综合性艺术体裁,起到情感寄托、启迪心灵、陶冶心情、丰富情感的作用。[3]

内涵

歌曲的定义

歌曲属于音乐的一种表现形式。歌曲的创作需有文辞加谱曲,一般采用三种创作方式:第一种是先有文辞,而后根据文辞谱曲;第二种是先曲后辞;第三种则是改编,属于翻唱,通过已有的歌曲,对词或者曲进行修改、提升,重新谱写并演唱。歌曲并不是“诗词”与“音乐”的混合物,而应该是音乐的一种,是一种包含文辞的音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