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舞蹈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4]
舞蹈学主要研究舞蹈理论、舞蹈历史、舞蹈鉴赏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能够胜任在中小学、中职、专业文艺团体、文化馆(站)、旅游业和企业文化艺术部门等岗位上从事舞蹈教学工作、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地方性、应用型人才。[4][5]

专业发展

舞蹈学学科概念由原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席吴晓邦于20世纪80年代初首次提出,其明确以“舞蹈”为学科研究对象,以“舞蹈史论”为核心的知识架构。1983年,北京舞蹈学院设立舞蹈学专业。1999年后,国务院颁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以下简称《学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升格为文学下的一级学科,舞蹈学随之升为艺术学下的二级学科(专业)。2011年,舞蹈学升级为一级学科,舞蹈学专业则是对一级学科的时间和理论,是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和“试论”等内容,面向舞蹈教育的专业。[6][7]
中国舞蹈家协会吴晓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