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Liaoning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每届任期五年,实行省长负责制。 
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分别由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实行省长负责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省工作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