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

今武汉市黄陂区所辖地区
木兰县,花木兰故里,历史上曾有五朝皇帝钦定双龙镇为“木兰故里”。南北朝南齐建元元年(479年),南齐开国皇帝、西汉丞相萧何第二十四世孙萧道成,为了重振朝纲,以忠孝立国,特在黄陂(今武汉市黄陂区)设立“木兰县”。当时的古木兰县的版图跨越三个区县,即以黄陂区北部的木兰山为中心区域,还包括红安县西南及大悟县南部(截止2017年)。到了后梁统治时期,连年战乱,亲伦相残,忠孝沦丧,于天监元年(502年)废木兰县。隋文帝杨坚就位,重建忠孝立国朝纲,乃于隋代开皇十八年(598年)诏命恢复“木兰县”。[1][2]
到了清代,官方为了统一界定木兰故里,经康熙皇帝钦赐书名、雍正皇帝作序、学者陈梦雷蒋廷锡[zuǎn]的《古今图书集成》,将历代有关木兰从军的史事、山川地志与诗文全部列入“职方典1174卷黄州府郡黄陂县”。其中,居首的就是《木兰诗》,意即木兰诗所叙述的木兰故事发生于黄州府黄陂县。[1]

简介

中国现代历史地理学大师、复旦大学教授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载有有关武汉古代行政建制的地图三幅,分别是南朝(齐)时期司州行政建制图和隋代、明代武汉地区行政建制图。其中有两幅明确标明古木兰县治所在地,均在黄陂北部,分别为南北朝时的南齐和隋代(时分别属安蛮郡和永安郡),到了明代,在同一地理位置,古“木兰县”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古“大城潭镇”。
古木兰县的最早记载见于《南齐书》。在《南齐书·州郡志》载录司州安蛮左郡所辖诸县,木兰县位列第一。梁陈时期一度变更,《隋书·地理志》载,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复称此名。所辖地域包括今武汉市黄陂北部和相邻的红安县西南,红安县西南实为明朝黄陂划入新成立的红安县。虽然古木兰县跨今两个区县,但其主体部分和县治却在今天的黄陂区境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