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开发区

2003年建于河南的省级开发区
新乡经济开发区前身是2002年11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2002〕168号)批准成立的“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2005年12月国务院对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时第一批通过审核,并更名为现用名,是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74号)首批公告的省级开发区,是中国开发区协会中部地区首家省级理事单位。2006年河南省发改委赋予省辖市计划管理权限,新乡市委明确开发区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由新乡县政府代管。

区域概况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2012年被国务院认定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位于新乡市区东部,距主城区8.5公里,处于中原城市群郑州大都市区次级中心城市核心区和郑州航空港辐射核心区。
辖区总面积5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25平方公里,总人口11万,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部覆盖。按照产城融合、集约发展的原则,形成了工业生产、生活居住、商务办公、职业教育、现代物流五大功能板块。
经开区的功能定位: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