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公主

唐太宗第三女
南平公主(?—650年)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第三个女儿。她在贞观十一年(637年)嫁给了南城县王敬直,但后来王敬直因与废太子李承干有交往而被流放岭南,夫妻离婚。南平公主改嫁刘政会之子刘玄意。公主出嫁时,唐太宗恢复了失落的古礼,要求公主执行拜见公婆之礼[1],这一礼仪从此成为公主出嫁的传统。贞观十三年(639年),唐太宗专门命南平公主去王[guī]府探病。永徽元年(650年),南平公主去世,陪葬昭陵

人物生平

南平公主(?—650年),唐太宗第三女(《新唐书》记载,但据汝南公主墓志汝南为第三女),生母不详。贞观十一年(637年)先嫁王敬直,改嫁刘玄意,陪葬昭陵。
下嫁王珪的小儿子南城县男王敬直。出嫁的时候有一个小插曲:按照古礼规定,刚进门的媳妇有专门拜见公婆的礼节,可是南北朝以来礼教废弛,公主出降时都不再遵守这个礼节了。可是王却说:“当今主上圣明,凡事都遵守礼法。我受公主拜见,岂是为了自己荣耀,是为了成就国家的美名啊。”于是与其妻在上席就坐,命令公主执行拜见公婆之礼,礼成而退。当时舆论都认为他做得对,太宗听说后也认为很好。从王珪开始,以后公主出嫁,有公婆的都要行拜见之礼。贞观十三年(639年),王珪病重,太宗专门命令南平去王珪府看望他(可见南平公主没有像她姐姐襄城公主一样与公婆住在一起)。
贞观十七年(643年),太子李承乾谋反失败,王敬直因为与李承乾有交往,被流放岭南南平与王敬直终止了夫妻关系,改嫁刘政会之子刘玄意(也作玄懿),刘玄意后封渝国公,高宗时为汝州刺史,历洪、饶八州采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