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分公司

国外分公司
国外分公司的资产全部属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于国外分公司不具有东道国当地企业的资格,本身也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一般被东道国视为纯外籍公司。 3、分公司的所在国对分公司在国外的财产没有法律上的管辖权[1]

简介

国外分公司是指投资者为扩大生产规模或经营范围在东道国依法设立的,并在组织和资产上构成跨国公司不可分割的国外企业。
国外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独立的公司名称与章程,其主要业务完全由母公司决定,并以母公司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国外分公司的资产全部属于母公司,母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