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专区
1949年设立的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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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专区成立于1949年,最初属于
平原省
,后于1952年划归
河南省
。
专区
的行政公署最初设在焦作矿区,1953年迁至
新乡市
。该专区在不同时间段内辖区范围有所变动,包括多个县份和市。1969年,新乡专区被撤销,改置为新乡地区。
行政区划
新乡专区成立时,辖有新乡、
汲县
、
辉县
、
修武
、
武陟
、
获嘉
、
博爱
、
沁阳
、
温县
、
延津
、
原阳
、
济源
、
孟县
等13个县以及焦作矿区。1950年,汲县
城关区
被撤销并改设为镇。1954年,
长垣
、
封丘
两县从
濮阳专区
划入新乡专区,而1955年长垣县又划归
安阳专区
。1956年,焦作矿区撤销,改设
焦作市
并由省直辖。1958年,
新乡
、
安阳
、焦作、
鹤壁
四市及原安阳专区所属的多个县划入新乡专区,使得专区一度辖有4市、24县。1960年,鹤壁市升为
地级市
,
汤阴县
划归鹤壁市。1961年,新乡专区进行了辖区调整,恢复了部分县的
行政区划
,并将部分市县划归安阳专区。
历任专员
- 耿起昌(1955年2月-195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