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

国家地方行政机关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是山东省聊城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山东省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山东省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沿革

1949年8月20日,聊城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成立,属平原省
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建制撤销,聊城划归山东
1967年3月,山东省聊城专员公署更名为山东省聊城地区革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