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自由法

美国1967年颁布的行政法规
信息自由法,是美国的说法,在其他地方被称为获得信息的自由或知情权,意思大致相同,都指公众有权获得政府掌握的信息。

简介

《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简称FOIA,也译作情报自由法)是美国关于联邦政府信息公开化的行政法规,颁布于1967年。主要内容是规定民众在获得行政情报方面的权利和行政机关在向民众提供行政情报方面的义务。
信息自由法
联邦政府的记录和档案原则上向所有的人开放,但是有九类政府情报可免于公开;公民可向任何一级政府机构提出查阅、索取复印件的申请;政府机构则必须公布本部门的建制和本部门各级组织受理情报咨询、查找的程序、方法和项目,并提供信息分类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