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保罗书院

1851年创立于香港的公立大学
圣保罗书院(St. Paul's College)乃中国香港创立历史最悠久的学府,更是世界第一所华人英语学校。据正式记载,该校于1851年奠基;但文献显示,早于1843年,香港首位殖民地牧师史丹顿已创立圣保罗。起始之时,该校只有一位导师及九位学生,至2003年9月,学校有达1,238名学生就读,圣保罗书院校董会在香港拥有特殊地位,一般学校的校董会,从香港《教育条例》运作,并不享有法人资格。[1][2][3]

法律地位

圣保罗书院校董会在香港拥有特殊地位。一般学校的校董会,从香港教育条例》运作,并不享有法人资格。圣保罗书院校董会早在教育条例订立以前成立,依照当时香港法律所要求,按香港立法局(现称立法会)于1962年制定的《圣保罗书院校董会法团条例》(Cap. 1102)及其附例成立运作,是香港少数的法定组织学校。
圣保罗书院
《圣保罗书院校董会法团条例》言明该校宗旨:秉承英语圣公会所宣认并现由中华圣公会所继续的具改革特色和传扬福音精神的基督教宗旨,向华人青少年提供以英语进行的现代通才教育。学校校训为:寅畏上主是为智之本(箴言 9:10)。一般以为,英籍的创办人特别采用中文校训,旨在凸显这所华人英语学校作中西桥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