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曼

德国社会学家
尼克拉斯·卢曼(1927年12月8日-1998年11月6日),德国当代杰出社会学家之一,他发展了社会系统论,也是一位“宏大理论”的推崇者,主张把社会上纷繁复杂的现象全部纳入到一种的理论框架去解释。主要著作《社会的社会》 、《社会的艺术》、《社会的法律》。

生平介绍

生平经历

尼克拉斯· 卢曼于1927年12月8日出生在德国的吕讷堡,成为一个啤酒厂主的儿子。他的母亲带有瑞士血统,在那些艰难的岁月里,家庭使得他们远离开政治。1944年,年仅17岁的尼克拉斯·卢曼不得已从军服役,一九四五年被盟军所俘,这段战虏的经历使他决心后来(1946-1949)在弗赖堡致力于法律的研究。
然而,成为一位著名的社会学教授并没有捷[jìng]可走。战后德国的物资短缺迫使他迅速投入学习并返回到吕讷堡。最初在吕讷堡行政法院(1954),然后在汉诺威的州文化和教育部,他从事着公共行政法律事务方面的实际工作,然而,却并没有放弃个人学术上的兴趣。在那时,虽然他的观点已经直接针对着法律和哲学的理论方面,但是尚未能非常清晰地聚焦(1955-1962)。这一时期中,他完婚成家(1960)并于不久之后就拥有了一个诞生了三个孩子的家庭。可是,也正是在这个时期,日益清晰地显示:他在学校所学课程以及他的兴趣不适合于一种常规性的行政职业,并且他不愿为追求成功去加入某个党派而放弃自身的独立性。尽管他喜爱他的工作,但这种工作日渐变成例行。由于意识到他职业发展中的困难,尼克拉斯·卢曼欣然同意利用休假年的机会到哈佛大学去深造一年(1960-1961)。在哈佛,他师从塔尔科特·帕森斯,并为将来的一个出版物收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