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

越南共产党中央领导机构
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越南语:Bộ Chính trị Trung ương Đảng Cộng sản Việt Nam)是越南共产党中央领导机构,在越南共产党(简称越共)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央政治局决定越南共产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4]
1951年,越共第二次党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6]1996年,越共八大成立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7]2001年,越共九大取消“政治局常委”这个机构,恢复中央书记处。越共九大之前,政治局常委也称为“五人小组”。越共九大之后,“五人小组”变成由总书记、国家主席、总理三人组成的“三驾马车”。后来,由于国内外政改呼声较高,国会作用凸显,加上国会主席,成了“四架马车”。[8]
越共中央政治局领导、检查、监督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决议的实施;决定指导方针、政策、组织和人员问题;决定召集和准备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之前或者根据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要求报告所做的工作等。[9]

历史沿革

1951年2月11日至19日,越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越南宣光省占化县荣光乡(今金平乡)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正式成立,由7名正式委员和1名候补委员组成。[6]1954年9月5日至7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政策的决议。决议明确指出,越南人民斗争进入了新时期、呈现新特点。政治局的决议具有及时指导全国两地区人民斗争的作用。 1956年6月,越共中央政治局发表《关于南方形势和革命任务的决议》,认定南方美吴政权是商业资本家的独裁政权和法西斯政权,是最反动的亲美政权。南方革命的使命是反对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革命的本质是民族主义和民主。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