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综合保税区

2012年在宁夏建立的保税区
2012年9月12日,在出席2012宁洽会暨第三届中阿经贸论坛时,在论坛开幕前夕,国务院批准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内陆开放试验区,并批准建立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规划占地面积8.17平方公里,国务院批准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面积为4平方公里,范围为:东至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九号东路西侧,南至下桥村,距离空港十二号路向南2583米,西至G211高速公路东侧辅道边,北至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规划十二号路南界,采用围网全封闭管理。围网建设工程分两期进行,一期围网范围为:东至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九号东路西侧,南至规划纬三路,西至G211高速公路东侧辅道边,北至银川国际空港物流中心规划十二号路南界,总面积2.08平方公里。除上述4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外,剩余4.17平方公里作为银川综合保税区的生活及项目配套用地。

目的

根据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初步设想,经过5到10年的不懈努力,要把试验区打造成国家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重要的清真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国家将赋予试验区相关特殊政策,并允许在某些领域先行先试。而在这些特殊政策中,银川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引人注目。[1]

意义

1.银川综合保税区的批准设立,对内陆地区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增大进出口、转口贸易物流量、货值量和金融结算,带动银川整体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