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通霞

甘肃省陇剧院国家一级演员
雷通霞,女,汉族,1966年出生于甘肃省靖远县,是甘肃省陇剧院的国家一级演员。她毕业于甘肃省定西地区戏校,自1985年起在定西地区秦剧团工作,专攻正、小旦行当。1996年初调入省陇剧团(现陇剧院)工作至今。雷通霞是第十六届戏剧“梅花奖”得主,[1]以其朴实大方的表演风格和善于吸收兄弟剧种优秀因素以丰富自己的表演艺术而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她的代表作包括《游西湖》《铡美案》《黄桂英》等。[2][3]

人物经历

毕业于甘肃省定西地区戏校,分配于定西地区秦剧团工作,主攻正、小旦行当,96年初调入省陇剧团(现陇剧院)工作至今。从事戏曲表演工作以来,多次在地区、省以及全国的戏曲汇演和评比中获等优异成绩,表演朴实大方,善于吸收兄弟剧种的优秀因素,以丰富自己的表演。受到观众的热烈欢迎。
被人们称之为“戏窝子”的靖远县北湾乡,人们对戏曲有着特殊的钟爱,从小在“戏窝子”里长大的雷通霞便养成了对戏曲的那份爱,每年村上的社火表演,小时候的雷通霞便是主角。在她12岁时,已经可以独自演出《柜中缘》等小戏。
1981年,15岁的雷通霞在母亲的陪伴下报考了定西地区戏校。至此,雷通霞第一次正式开始全面、系统地学习戏曲,并在著名演员欧阳新明先生的帮助下学习清音行当。1985年,刚刚毕业的雷通霞带着自己精心排练的秦腔《打神告庙》参加了“甘肃省第一届优秀青年演员大奖赛”,一举获得了大奖赛的二等奖。在随后的十年时间里,雷通霞在定西秦剧团先后在《游西湖》《铡美案》《黄桂英》等戏曲中先后担任主角,并在定西地区进行演出得到很好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