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流派

思想倾向、艺术主张等方面相近的艺术家群体
艺术流派是指在中外艺术一定的历史阶段内,由一些思想倾向、艺术主张、创作方法、艺术风格等方面相近或相似的艺术家形成的艺术家群体。[1]
艺术流派的形成包括三种:第一,有的是自觉形成的,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共同语言,有自己的创作队伍和代表艺术家,如超现实主义未来主义等。第二,有的是不自觉形成的,仅仅因为创作风格类型的相近或相似而结合在一起,一般没有固定的组织或纲领,也没有共同的艺术宣言,如威尼斯画派。第三,根据艺术风格的相似或相近,被后人归总为特定的流派,如意识流文学等。[1]
艺术流派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要有一些具有一定影响的或大或小的艺术家群。第二,艺术家们彼此有着相近的思想倾向、审美主张(包括审美避味),以至在艺术创作的题材处理、表现手段和方法、艺术风格等诸方面有相似之处。第三,艺术流派是在人类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2]

一般定义

艺术流派,是一定历史时期内,思想倾向、审美趣味、创作方法、艺术风格等大致相同或近似的某些艺术家自觉或不自觉地结合而成的统一体,或称艺术集团或派别。它在严格意义上指有共同的思想倾向、艺术观点,并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结社名称的艺术家团体或画家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