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阶元

生物分类学确定共性范围的等级
分类阶元又称分类等级。分类学根据生物之间相同、相异的程度与亲缘关系的远近,使用不同等级特征,将生物逐级分类。动物分类系统,由大而小有界(kingdom)、门(phylum)、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等几个重要的分类等级。[1]
林奈于1735年在“自然系统”中提出了这种分类法。这是一个等级制,具有不同层次。把动物界分到种,然后逐渐分类,种上的每一个类别都包括一个或几个下属的类,不同的等级层次之间有严格界限。相似的种归为一个属,相似的属归为一个科等等,反映了一个种在这一分类系统中的地位及与其他物种之间的亲缘关系。这7个阶元之间还可以再分为更细的等级,如亚纲、总目、亚目等。在一个基本阶元前加上前缀super~即为总~或超~,高于这个阶元;加上前缀sub~或infre~,即为亚~或附~,低于这个阶元。如superorder为总目,subfamily为亚科,infrafamily为附科。[2]

基本知识

分类系统是阶元系统,通常包括7个主要级别:种、属、科、目、纲、门、界。种(物种)是基本单元,近缘的种归合为属,近缘的属归合为科,科隶于目,目隶于纲,纲隶于门,门隶于界。随着研究的进展,分类层次不断增加,单元上下可以附加次生单元,如总纲(超纲)、亚纲、次纲、总目(超目)、亚目、次目、总科(超科)、亚科等等。此外,还可增设新的单元,如股、群、族、组等等,其中最常设的是族,介于亚科和属之间。通常种下分类,动物只设亚种单元。
种是基本阶元;相似的、具有共同起源的种,聚合成属;相似的、具有共同起源的属,聚合成科。建立一个属必须以模式种为依据,科的依据是模式属;属和科都有形态学和生态学的独特性。目以上的阶元是最稳定的阶元,它们所包含的共性范围也很少有疑问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