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世英

曾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
许世英(1873年—1964年10月13日),字静仁,又号俊人,清末民国时期政治人物,曾任民国国务总理。[1]
许世英1873年出生于安徽秋浦(今安徽东至),家庭较为富裕,六岁时进入私塾读书。1891年考中秀才,两次乡试落榜后才考取了拔贡,后受推荐任巡警部门行政处命事,因工作出色受到慈禧太后光绪皇帝召见。1907年4月许世英任奉天高等审判厅厅丞,并作为副代表出席万国监狱暨司法制度会议。武昌起义爆发曾短暂出任山西布政使。民国成立后,许世英先后任大理院院长、司法总长,后因阻挠黄兴等人处理“宋教仁刺杀案”而被革命派批评。国务院改组后,许世英辞去总长一职,不久又出任奉天民政长,并与段祺瑞结交,1914年,许世英先后任约法审查员、福建省民政长及巡按使。1916年袁世凯死后,许世英成为皖系的智囊人物,并先后担任了交通总长、华意银行总裁、安徽省长以及司法总长,后受命邀请孙中山北上共商讨伐直系,但是善后会议却与孙中山的主张背道而驰,孙中山大表失望,许世英的希望也全成为泡影。后来段祺瑞增设国务院,许世英任国务总理,后又先后被任命兼署财政总长、盐务署督办,并设法筹款帮助段祺瑞政府度过了难关。段祺瑞下台后,许世英因反对孙传芳的统治遭通缉,不得不在上海避难,期间许世英任赈务委员会委员长,积极参与救济灾民的工作。[1]
1936年,日本发动了“二二六”事变后,许世英被任命为驻日本大使与其和谈,但建议未被采纳。德国人调停失败后,1938年1月20日,许世英回国并再次被任命为中央救济准备金保管委员会委员长,受命主持全国赈灾委员会的工作。抗战胜利后,许世英回到南京,任国民政府行政院政务委员兼蒙藏委员会委员长。1964年10月13日许世英病逝于台北[1]
陈锡璋在《从清末至民国:许世英的从政之路》中,评价许世英:“许世英在清末担任过山西布政使,南京政府时期一度出任驻日大使,是经历过清末、北洋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政坛老人。”[3]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