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间解除婚姻关系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的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是婚姻期间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是一个家庭的经济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条中,明确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1]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原则,其范围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3]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依法予以保护。”[2][4]
离婚财产分割是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不同的离婚财产有不同的分割方式,如证券类资产、房产、银行存款(包括、理财产品、支付宝、微信钱包)、破产安置补偿费、保险(财产险、人身保险)、知识产权收益、军人财产等资产都有不同的分割方式。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发现一方有隐藏等情况时,可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2][3][5][6][7][8][9][10][11]夫妻双方离婚时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12]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须具备一定的条件。[13]离婚时应对债务进行分割。[2]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家庭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