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经济开发区

位于浙江的省级开发区
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创立于1997年1月30日,集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台商投资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于一体,是新台州对外开放的窗口,本级经济的载体,区域经济的龙头,中心城市的核心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开发区规划总面积73.9平方公里,以东环大道为界分东、西两区:东区约16平方公里为工业科技园区,以技术密集型、出口导向型为主,兴办各类符合环保要求的现代制造业、加工业,内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台州经济开发区创业中心、台商投资园区、机电工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区等特色园区;西区包括3平方公里的中心城市核心区和它周围的住宅区、教育区,其中城市核心区由行政文化中心、金融商贸中心、体育中心和辅助景观轴线组成,是新台州人流、技术流、信息流、资金流最密集的核心区块。
2017年6月,浙江省政府复函(浙政办函[2017]32号),同意将“台州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台州高新区”)。[1]

园区简介

开发区成立以来,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55亿元人民币,建成区内道路60条,总长度65公里,已具备良好的开发条件。东区启动的16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已达到“六通一平”(道路、通讯、通电、供水、排水、排污和土地平整)的要求,12平方公里东扩新区建设全面启动,区内总长度21公里的“二纵四横”主干道路正在紧张施工。西区已形成以62米宽的中心大道、50米宽的市府大道、42米宽的东海大道等为骨干的道路框架,电信、电力、供水、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和金融、商业、文教、卫生、体育等一批配套服务项目正逐步建成并不断完善。迄今已有美、德、奥、港、台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外商在区内投资,形成了反光膜、节日灯、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工业缝纫机为主的产业群,产业结构合理,企业机制灵活,产品外向度高,呈现迅猛发展的良好态势。
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台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具有经济管理权、税收征管权、工商行政管理权和统一收费权。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吸引境内外企业和个人来开发区投资办企业,促进新台州经济社会的发展,管委会相继出台了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惠政策、税收、地价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国家鼓励的主导产品,替代进口产品,技术含量高、企业关联度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以及带项目在开发区成片土地上从事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企业,可实行“低门槛”的“一企一策”或“一项一策”,提供投资融资、进出口市场和管理等方面“一条龙”、“全天候”式的服务,而且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简化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