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部

1979年成立的联邦部门
美国教育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缩写:ED),是美国内阁层级的联邦部门,由《教育部门组织条例》(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 Act, Public Law 96-88)成立,由吉米·卡特总统于1979年10月17日签署生效,并于次年5月4日开始运行。[1]
《教育部门组织条例》将原先的“美国卫生、教育及福利部”重组为“美国教育部”以及“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由美国教育部长管理。
教育部是所有部门中最小的内阁层级联邦部门,只有约5000名雇员。部门正式的缩写是ED而不是DOE(DOE指的是能源部)。
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教育部,美国教育部不干涉课程标准的设置(现存的“有教无类法案”,或称“不让任何孩子落后法案”,是个例外),地方及州政府掌管教育权并决定大部分课程。教育部主要的职权在于编列联邦补助方案以及执行联邦关于民权及隐私的教育法案。

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