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称四川住建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现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田文[1]

职责调整

(一)划出及保留的职责
1.将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和农房产权产籍管理职责划给自然资源厅,保留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