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

偷盗坟墓物品的行为
盗墓,是进入他人坟墓,作出不问自取的行为。这样的社会文化现象,自古就没停止过。从考古资料可以看出这种墓葬破坏现象仍然遗存到现今。

详细叙述

盗墓,另叫盗掘、掘冢、掘坟、掘墓、抇墓、发丘,属于奸事,是指进入陵墓或地下遗迹盗取陪葬物品的行为。盗墓通常不盗尸体,而是陪葬品,因为尸体是无法交换金钱的物质。
盗墓往往影响了历史学家及考古学家的研究工作,因为盗墓人往往先于专家开掘墓穴,其目的通常只是为了墓穴内的具高价值的精美陪葬品,在盗墓过程中极有可能故意或无意的破坏了墓穴的完整。
盗墓也有可能是为了泄恨报复。唐代宗大历二年(767年)郭子仪在灵州(今宁夏灵武县)大破吐蕃。是年十二月,有盗墓贼掘郭子仪之父的坟墓。民间传闻是鱼朝恩遣人所为。朝廷担心郭子仪发兵谋叛,事发后郭子仪入朝流涕说:“臣久主兵,不能禁暴,军人残人之墓,固亦多矣。此臣不忠不孝,上获天谴,非人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