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支付

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1],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2]
受托支付适用的情况是贷款资金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贷款发放的质量,也有利于管理[3]

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综合商业银行方面的信息,实施贷款人受托支付,将凸显风险和收益平衡之博弈:
其一,在降低贷款挪用风险的同时,将对借款人的收益产生影响。有商业银行人士称,对于项目贷款,企业可以一次性提完,用与不用,如何使用,由企业自主决定。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在项目建设的过渡期内,可以做一些增加收益的业务,如转存银行、购买理财产品等。但采用受托支付后,借款人不可能一次性提款,短期操作的空间将被压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