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巡抚
正统元年开始设置的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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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巡抚,全称巡抚大同地方赞理军务,是
明朝
设置的地方官职,主要负责军事防御和地方
行政管理
。
历史沿革
永乐
六年,
明成祖
命
都御史
出镇
大同府
协助代王,旋罢。
正统
元年,始与宣府共设
巡抚
(后升
宣大总督
),至
景泰
三年,
大同
始专设,后复兼理。至
成化
十年,复专设,加赞理
军务
。
管辖范围
节制阳和兵备道、左卫兵备道、冀北分巡道、冀北分守道等四道;辖
山西布政司
大同府之应、朔、
浑源
三州,大同、
怀仁
、
山阴
、
马邑
、
广灵
、
灵丘
六县,陕西行都司之大同左卫等十四卫、山阴第三所城堡,
顺义
诸部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