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为预防洗钱、遏制洗钱犯罪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于2006年10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而制定的法律。该法规定了反洗钱的基本原则、反洗钱的组织体系、反洗钱的监管措施、反洗钱的处罚措施等内容。[3]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修改工作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计划,并于6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4][5]

制定背景

2002年以来,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有关反洗钱立法议案,要求加强反洗钱立法,尽快制定反洗钱法。因此该法被列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由全国人大预算工委组织起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