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

是城市各项行政的管理部门
市政是指城市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也指市场贸易事务。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工商业、交通公安、文教、环境、卫生、基本建设等。[1]

基本概念

市政主体作用于市政客体及其过程,广义的市政是指城市的政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关,为实现城市自身和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管理活动及其过程,狭义的市政是指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市辖区内的各类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国内外许多学者从政治学、行政学、城市管理学等多种角度,对市政这个概念进行分析和定义主要有城市政权说、城市行政说、城市事务说、城市政策说等许多不同或不完全相同的解释。
所谓城市政权说,即把市政看作是城市政权,看作是国家整个地方政权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