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雅各布·阿斯特

阿斯特家族创始人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John Jacob Astor,1763年7月17日-1848年3月29日),出生于德国海德堡附近的瓦尔多夫,[1]曾于1798~1800年担任纽约总会所的大财务官(GrandTreasurer),阿斯特是美国第1个多千万富翁(First multi-millionaire)。[1][2]
18世纪80年代末,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开始在哈得孙河流域与印第安人进行皮毛贸易,建立起一个涵盖大湖区、加拿大和美国西部的皮毛贸易帝国,将收购的皮毛远销欧洲。1800年,他开始从中国广东收购皮毛、茶叶与檀香,到19世纪初,拥有财富25万美元;1808年,成立美国皮毛公司,后又创建附属公司太平洋皮毛公司和西南皮毛公司,垄断皮毛贸易,从中获取暴利;1816年,从奥斯曼十耳其购入10吨鸦片,销往中国广州和英格兰。阿斯特的业务遍及全球。除皮毛贸易之外,他还涉足地产。[1]
去世时,成为全美首富,资产总价值达2000万美元,占当时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1/107。[1]

人物经历

他出身在德国老普法尔茨的一个卖肉的屠夫家庭,祖先是萨伏依来的移民。 1779年16岁,他移居伦敦,在那里他的兄弟乔治是一个长笛的制造商,1784年他从英国移民美国,替他哥哥卖笛子。1785年他结了婚,妻子有300美元的嫁妆而且很有商业头脑,约1786年在纽约开一家皮货店,迄1800年是皮毛业的领导者,赚了25万美元,创设了美国皮毛公司(American Far Co)。在1834年前卖掉他的权益之前,其垄断了与中国(1800~1817)和密西西比河密苏里河河谷地区(1820年代)的皮毛生意和鸦片。同时,他对纽约市不动产业进行投资,打下家业的基础。至去世时已成美国首富,遗赠40万美元兴建现在的纽约公共图书馆(New York Public Library)。其子威廉·阿斯特(William B Astor, 1792~1875)渐次扩展了家族不动产,在纽约拥有逾七百间店家及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