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军区空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驻广州军区的战役军团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空军(简称广州军区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驻广州军区的战役军团,归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建制,受空军、广州军区双重领导。领导和指挥驻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5省、自治区的空军部队。主要担负本区防空作战,空中进攻作战,协同陆、海军作战等任务[1]

历史沿革

1950年7月27日,中央军委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空军司令部。9月24日,以中南军区司令部航空处和陆军第51军军部为基础,在武汉成立。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工程部、干部管理部。1954年5月15日,改称中南军区空军部。1955年5月6日,改称广州军区空军司令部并移驻广州。1957年5月20日,与广州军区防空军合并为广州军区空军。1970年2月,军区空军机关整编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1976年2月,增设航空工程部,1993年9月,改称装备技术部,1998年12月,整编为装备部。
中南军区空军机关成立后,迅速组建部队。1950年11月~1952年12月,组建5个航空兵师和基地等部队,分驻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6省、自治区。1954年5月,成立空军广州指挥所(1955年6月撤销)。1955年3月,随着全国军区重新划分,驻江西省空军部队划归华东军区空军建制;7月,驻湖北、河南省空军部队划归武汉军区空军建制。1957年8月,广州军区防空军部队划归广州军区空军建制。1962年6月和1969年3月,先后将2个军级指挥所整编为2个空军军部。1976年1月,撤销1个空军军部。1985年下半年,武汉军区空军撤销后,驻湖北省空军部队、院校划归广州军区空军建制;调整、撤销、合并部分单位。1993年1月,空降兵部队改归空军直接建制领导。至20世纪末,广州军区空军发展成为一支包括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雷达兵、通信兵和其他专业兵组成的合成军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