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厅

营业性娱乐场所
舞厅,备有跳舞设施的公共大厅或舞场,也是集个性化、灵活性和娱乐性为一体的场所。大家可以聚在一起狂欢,喝酒,唱歌,跳舞来助兴。[1]

历史沿革

舞厅起源于西方,早在16至17世纪就已成为欧洲普遍的社交活动。1984年,上海开设了第一家营业性舞厅,这标志着新体制下文化娱乐形式的兴起,包括舞厅在内的多种文化娱乐活动开始进入市场。1988年2月,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使用了“文化市场”的概念,并规定了包括舞厅在内的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任务、原则和方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