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

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