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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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
国家行为
。招收飞行学员(简称
招飞
)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
直辖市
)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空军设立招飞局,辖
沈阳
、北京、
兰州
、
济南
、
南京
、
广州
、
成都
7个招飞选拔中心。
[1]
其中南京选拔中心主要负责
上海
、
江苏
、
浙江
、安徽、
福建
、
江西
六省(市)招飞工作。
[2]
招飞起源
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招飞选拔中心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为
海军航空兵
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4万余名。
[1]
空军自主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