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

日常概念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由空军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
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选拔中心。[1]其中南京选拔中心主要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六省(市)招飞工作。[2]

招飞起源

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招飞选拔中心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4万余名。[1]
空军自主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