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专区

1949年至1958年设立的南昌行政区
宜春专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在1949年至1970年间存在的一个行政区。该专区最初设立时驻地位于南昌市,后迁至宜春县宜春专区在不同时间段内辖区范围有所变动,最终在1970年撤销,改置为宜春地区。

历史沿革

宜春专区(1949年-1958年称南昌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已撤销的行政区。
1952年,将新淦县划归吉安专区;原袁州专区所属宜春、万载铜鼓宜丰上高新喻分宜萍乡8县划入南昌专区。专区辖17县。
1957年,新喻县改称新余县。1958年,专署由南昌市迁驻宜春县(今宜春市袁州区),并改名宜春专区;将南昌、新建2县划归南昌市;进贤县划归抚州专区。宜春专区辖14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