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专区
1949年至1958年设立的南昌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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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专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西省
在1949年至1970年间存在的一个行政区。该专区最初设立时驻地位于
南昌市
,后迁至
宜春县
。
宜春
专区在不同时间段内辖区范围有所变动,最终在1970年撤销,改置为宜春地区。
历史沿革
宜春专区(1949年-1958年称南昌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已撤销的行政区。
1952年,将
新淦县
划归
吉安专区
;原袁州专区所属宜春、
万载
、
铜鼓
、
宜丰
、
上高
、
新喻
、
分宜
、
萍乡
8县划入南昌专区。专区辖17县。
1957年,新喻县改称新余县。1958年,专署由南昌市迁驻宜春县(今宜春市
袁州区
),并改名宜春专区;将
南昌
、新建2县划归南昌市;
进贤县
划归
抚州专区
。宜春专区辖14县。